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招聘100名研究生公告(2)
2013-11-20 13:16:5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江阴人力资源
5、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且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配,服从调配的(专业须相符)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服从调配的单位和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考者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开始。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评委提问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5、录用办法: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用名单,拟录用者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因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仍有岗位空缺,在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调配单位和岗位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拟录用人员于2014年6月底前到市卫生局报到,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录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录用手续前被录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事业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被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网址: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江阴卫生网:www.jywsj.gov.cn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附件:1、2014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2、2014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阴 市 卫 生 局
江 阴 市 监 察 局
江苏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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