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2017-06-09 13:03:24 江苏三支一扶考试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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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考生发布2017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市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58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规范组织选拔招募工作
(一)招募数量
2017年全省共选拔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全省范围内的乡镇(街道)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及2016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各地具体招募岗位及要求详见招募计划表。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本科生和大专生须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为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1、发布公告。6月11日前,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招募公告,并组织各有关市、高校及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网上报名。6月11日—6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提供。
3、资格审查。各市负责对报考本市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6月15日中午12点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6月24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在南京、徐州、淮安、宿迁四市设立考点。笔试试卷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并统一组织阅卷。
5、面试、考察、体检。7月中下旬,由各市组织实施,并将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6、公示、录用。8月上旬,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办理录用手续。
7、岗前培训与派遣。8月中旬由各市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并通过适当形式,将人员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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